【法“晋”人心 每日一问】车辆在收费停车场被剐蹭,谁该担责?

发布日期:2023-11-02  来源:晋宁公安
核心提示:车辆被划或者被剐蹭第一责任人当然是肇事者但如果是在停车场且肇事者逃逸车主又没有足够的线索找到肇事者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赔
车辆被划或者被剐蹭
 
第一责任人当然是肇事者
 
但如果是在停车场
 
且肇事者逃逸
 
车主又没有足够的线索找到肇事者
 
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呢?
 
一起进入今天的普法时间
 
 
 
 
判断停车场管理者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通常从以下几方面考量:一是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提示及安保手段,例如:安装摄像头、定时巡逻、对停放车辆及驶离车辆进行引导指挥等。二是存在第三人侵权或其他外界侵害时,停车场管理者是否及时提供了必要帮助,防止损失扩大。三是停车场内设施是否达到了合理的安全标准。
 
法“晋”人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警方提示
 
police tips
 
作为以营利为目的对外营业的停车场,应当做好监控全覆盖、配备专人看守、安排安保人员巡逻等工作,停车场管理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做到监控全覆盖、配备专人看守、安排安保人员巡逻等。在发生第三人侵权后,停车场管理者应积极协助和配合被侵权人主张相关权利,避免损失扩大。
 
车辆停放人进入停车场后,应按照现场引导人员的指示或指定位置停放车辆。发现车辆受损后,应及时留存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并寻求停车场管理者的帮助。
 
如果您还有什么想问的
 
请在评论区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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