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亟需进一步完善

发布日期:2023-12-06

核心提示:近日,随着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云贵乡二期公租房停车场的充电桩项目建成投运,贵州正式实现了充电桩设施乡镇全覆盖。图

近日,随着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云贵乡二期公租房停车场的充电桩项目建成投运,贵州正式实现了充电桩设施乡镇全覆盖。图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谷脚镇的充电桩设施充电。新华社 徐点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93.4%,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对充电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得到了快速发展,建成了世界上数量最多、服务范围最广、品种类型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在笔者看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领域仍存在诸多限制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问题,比如存在布局不够完善等。

充电基础设施仍承担较大压力

现有充电设施的车桩比例不均衡。根据中国充电联盟统计的数据,截至2023年9月份,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764.2万台。其中,2023年1~9月份,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243.2万台,新能源汽车销量为627.8万台,桩车增量比为12.6。由此可见,2023年前8个月平均每销售2.6台新能源车,只建设1个充电基础设施。随着时间推移,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之间的数量差距将会越来越大,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问题也将愈来愈突出。在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仍承担着较大压力。

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不够合理。目前,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仍存在布局不合理问题。例如,不少城市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城市中心,导致城市边缘、城际地区等出现充电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以高速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例,当前我国高速公路沿线具备充电服务能力的服务区共5978个,共有充电停车位29895个,而今年中秋国庆假期高速公路车流量超4亿辆,二者数量并非一个量级。即使以我国纯电动汽车保有量1401万辆(数据截至2023年9月底)的数字来看,高速公路沿线的充电基础设施数量明显不足。

就私人充电桩安装建设而言,小区私人车位安装充电桩也是困难重重。除实际安装条件受限外,老旧小区物业是最大阻力,拒绝安装的理由多是电压负载过高、线缆凌乱危险、存在安全隐患、增加管理成本等。

充电基础设施运维能力有待提高。充电桩基础设施属于电子设备,充电设施经过长期使用后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若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单位无法及时进行修理、维护、更新,就可能产生故障桩、无电桩的现象。这些不但无法正常使用,还占据了充电车位,进一步加重了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此外,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还存在燃油车占位的问题,特别是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因停车位总量不足,部分车主将燃油车辆停放在充电车位上,强行挤占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时间和空间。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超过20%的用户在使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时遇到过故障抢修不及时的问题,35.3%的用户遇到过“找桩难”的问题,28.3%的用户遇到过车位被燃油车占用的问题。

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实现盈利较难。目前充电基础设施由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投建,企业是投资建设主体。充电设施属于高投资慢回报的项目,产生盈利需要较长周期。虽然随着产品技术的发展、价格与成本的降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降低了盈亏风险,但要在充电设施运营环节盈利仍有较大难度。

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是加快燃油汽车向新能源电动汽车转化的重要支持,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居民出行、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保障。

因地制宜加快完善重点区域充电设施。着力解决公用充电设施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加快构建城市重点区域(居住区、办公区、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城际地区的公共充电基础保障网络,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首先,对于居住区而言,政府可以加快研究、出台适合居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意见,明确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优化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流程。并且,针对小区车位充足、具备较好安装私人充电设施条件的居住区,可以构建以“私人慢充为主,公共快充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针对小区车位不足、安装私人充电设施条件不足的居住区,则可以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形成“公共快充为主,私人慢充为辅”的优化布局。

针对办公区域、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等对充电需求较高的区域而言,政府则可因地制宜利用城市道路临近空间或通过改造现有停车位等方式,增加充电基础设施数量,以满足新能源车的充电需求。针对城际地区,政府可以强化充电线路之间的有效连接,例如,可以通过改造现有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装充电基础设施。而对于新设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则可以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另外,基于高速公路服务区之特性,改造、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原则上宜采用高功率充电技术,节约充电时间、空间,提升车辆的充电效率。

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增强充电设施运维能力和可用率。为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水平,政府可以采用物联网技术,让充电基础设施更加“智能”化。一方面,尽量协调统一充电控制、物理接口、通信协议三个层面的技术标准,解决车桩兼容的问题。另一方面,尽量协调统一现有各充电桩平台之间的信息互联,推动统一化的、权威性强的充电桩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平台对充电设施的覆盖率,并多管齐下引导企业积极接入平台。通过将充电基础设施连接至统一的运营管理平台,更好地监测每个充电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对出现损坏问题的充电设施进行维护,提高设施的可用率。此外,统一的管理平台还可以掌握各个充电设施的运行情况,这些数据具备较高的分析价值,不仅可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还能帮助企业精准地确定何时、何地存在较高的充电需求,通过信息发布和价格机制引导用户合理错峰使用充电设施,并为后续建设新充电基础设施或采用不同模式的充电设备提供依据。

此外,还需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不断优化智能充电平台的运维。一方面,加强对充电桩的质量监管和安全评估,确保用户和设备的安全,采用加密技术来保护用户隐私。例如,对充电桩的信息读取过程、数据传输过程的加密。同时,建议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演练,确保数据不会丢失或被破坏。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车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实现充电桩定位、充电桩充放电控制、充电桩状态监控、充电桩周边环境监控、多充电桩统一管理、AI智能监测等功能,对充电站点/桩进行有效监控、维护,达到智能管理、智能运营的效果。

改善充电设施企业盈利能力

引导社会资源进入充电基础设施领域,鼓励社会多方参与,鼓励建设、运营、服务和管理模式的创新。政府可以通过出台各类补贴、支持政策,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改善充电设施企业当前“重资产盈利难”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针对行业中的乱象,就项目开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维护公开、透明、法治化的充电桩市场竞争秩序。

对于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企业而言,可积极探索与整车企业、互联网企业的商业合作模式。例如,整车企业提供自身产品的充电协议,而充电设施企业则在设计、建设充电设施时直接将车辆的充电协议纳入其中,提升车辆的充电效率。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也可以主动寻求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最大限度实现资源整合,互惠互利。此外,提升充电效率与设施利用效率也可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除了发展大功率充电技术、无线充电技术、储能技术、智能充电技术等相关技术外,还可以根据具体场景运用多种充电应用模式,提升充电设施的利用效率,降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运营成本。例如,在空间有限的地区采用机械式、立体式的充电模式,而在高速公路等具有明显周期性充电需求的地区,则可以运用临时移动式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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