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 国家能源集团浙江宁海震裕科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发布日期:2024-04-30  来源:国际能源网

核心提示:4月29日,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宁海震裕科技12.6695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

4月29日,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宁海震裕科技12.6695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根据公告,源电力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宁海震裕科技12669.5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震裕科技(12669.52kWp)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南滨北路2号,利用企业2栋彩钢瓦厂房屋顶,共计8.12万平方米屋顶,该项目均采用580W以上双面单晶N型组件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66952MWp。项目计划工期为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全部并网,并网后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和档案归档工作。

公告如下:

龙源电力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宁海震裕科技12.6695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宁海震裕科技12.6695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3686,招标人为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龙源电力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宁海震裕科技12669.5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震裕科技(12669.52kWp)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南滨北路2号,利用企业2栋彩钢瓦厂房屋顶,共计8.12万平方米屋顶,该项目均采用580W以上双面单晶N型组件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66952MWp。最终根据现场屋面情况,结合各屋面的承载方案确定具体的安装位置及方案,以建成运营的实际容量为准,本次投标报价需将震裕科技(12669.5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按12.66952MWp,合同总价以实际装机容量乘以各自投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2.1.2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设计

1)工程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深化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竣工图编制。承包人如需进行设计优化,必须报发包人进行审核,取得同意优化方案的审核意见后方可实施。

2)设计周期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工程并网后1个月内提交竣工图。

3)预留至集中监控系统接口,以便后期接入集控中心。

(2)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承包人自购设备材料(不含组件逆变器)及相应的备品备件、随机工器具的采购供货、验收、卸货、仓储保管、二次倒运、技术服务、现场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若有)的验收、卸货、仓储保管、二次倒运等。

(3)手续办理

1)满足项目开工的所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现场施工临时用地和用电手续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接入系统报告批复、并网通知书等项目所需的所有手续。

2)提交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各种文件,包含项目备案、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环保备案登记等各项手续办理相关文件,取得批复。

3)环境保护施工,相关报告编制,评审验收;档案专项验收;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专篇设计、实施、评审验收;工程质量监督;电网公司申请、审图、验收等所有手续办理;与电网协调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取得批复文件。

4)现场施工所有民事协调事项和民事关系处理。施工期间对屋顶的保护及修缮,如承包人施工原因造成的屋顶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缮,对业主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5)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含临时用地相关费用、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会议费等)、验收、民事关系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4)工程施工

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等“三同时”相关工作,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二级进度网络图的编制;施工工程、服务及设备采购文件的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需发包人确认);参加各阶段设计评审会及费用;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2)土建工程:包含场支架基础工程、支架安装工程、逆变器、并网柜、电气设备附属设施工程、各种设备基础或设备固定工程等全部土建相关工作。

3)电气安装工程: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包括组件安装工程、逆变器安装工程、并网箱、计量箱安装工程、电力电缆工程、接地系统工程、接入系统施工改造,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所有设备标识牌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4)根据发包人及上级公司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5)移交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保修工作。

6)整理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于竣工验收前完成档案专项验收及整改工作,按要求按期完成移交。

7)其他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承包人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5)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含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电能质量治理、调试试运、验收、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查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具体详情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计划工期: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全部并网,并网后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和档案归档工作。

2.1.4质量要求:质量按照建设精品工程为目标,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任施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以是同一人,但需满足两者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写明)。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5-21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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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46号大名空间19楼

邮    编:310008

联 系 人:樊盼

电    话:0571-86525639

电子邮箱:12093104@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洋

电    话:010-57336350

电子邮箱:12010694@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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