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 浙江江滨路道路工程电力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30  来源:国际能源网

核心提示:4月29日,浙江江滨路道路工程(环西路-望江路)电力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发布,最高投标限价为4906405元。公告显示,本工程为江

4月29日,浙江江滨路道路工程(环西路-望江路)电力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发布,最高投标限价为4906405元。

公告显示,本工程为江滨路道路工程(环西路-望江路)电力配套工程,分为管道部分和路灯部分,其中管道部分:新做Z2-15型井6座、T1-15型电缆井12座,Z5型井8座、Z6型井1座、T4-15加深型井1座、盘线井9座;新敷设12*CPVC175+2*CPVC100管道686米,11*CPVC175+3*CPVC100管道423米,8*CPVC175+2*CPVC100管道115米,8*CPVC175+2*CPVC100加深管道43米等。

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路灯、电力管道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招标公告如下:

江滨路道路工程(环西路-望江路)电力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浙明莲[2024]005号

1.招标条件

江滨路道路工程(环西路-望江路)电力配套工程(招标序号:浙明莲[2024]005号)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现委托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 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江滨路道路工程(环西路-望江路)电力配套工程,分为管道部分和路灯部分,其中管道部分:新做Z2-15型井6座、T1-15型电缆井12座,Z5型井8座、Z6型井1座、T4-15加深型井1座、盘线井9座;新敷设12*CPVC175+2*CPVC100管道686米,11*CPVC175+3*CPVC100管道423米,8*CPVC175+2*CPVC100管道115米,8*CPVC175+2*CPVC100加深管道43米;路灯部分:新建2孔Φ50/5 CPVC管道956米,4孔Φ50/5 CPVC管道101米,6孔Φ50/5 CPVC管道29米;路灯基础32座,路灯工作井47座;路灯出线电缆采用ZC-YJV-0.6/1-5×16共1900米;7米单挑双叉型路灯7套,10米单挑单叉型路灯17套,12米单挑双叉型路灯3套,12m双挑单叉型路灯3套,13米二火投射灯2套,隧道灯130套;安装美式箱变1台,箱变基础1座等。

2.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路灯、电力管道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4906405元

2.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

3.4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7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3.8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9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10本项目□允许☑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1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4.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查阅本次招标信息,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 05 月 23 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附表《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至指定邮箱(邮箱:879004762@qq.com)完成报名,招标代理公司会在收到邮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潜在投标人邮箱。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7.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7.3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05 月 24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市南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莲都区南环西路105号(西站加油站隔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事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祥生白桥溪谷7号楼2楼

联系人:卜绍峰

电  话:0578-2022073

代建单位: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报业大厦

联系人:金鑫

电  话:15205885926

招标代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

联系人:陈少娟、王鑫鑫

电  话:0578-2178552、18767800360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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