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 陕西榆林市神木市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

发布日期:2023-11-16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核心提示:神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神木市发

 

神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神木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神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3年第25次)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神木城投公共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神木市;

2.2工程规模:神木市城区杏花滩公园公交站南、天汇停车场、古城南路、东大街、神木市汽车客运站、铧西村九组、西沙水磨河、黄庄路、神华路、旧加油站、党政办公大楼东侧停车场、银泽园小区东侧、神华移民小区等地点区域内建设13处新能源车辆高压快速充电站,包括电力工程、地基与基础、建筑安装、设备安装等其他附属工程。标段划分:电力部分(箱变至高压部分)建设为N1标,其余部分为N2标;

2.3项目投资总额:3165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1650000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神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N1标段;标段编号:E6108213536dzirn571f001;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神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N2标段;标段编号:E6108213536dzirn571f002;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名称:神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N1标段:神木市城区杏花滩公园公交站南、天汇停车场、古城南路、东大街、神木市汽车客运站、铧西村九组、西沙水磨河、黄庄路、神华路、旧加油站、党政办公大楼东侧停车场、银泽园小区东侧、神华移民小区等地点区域内建设13处新能源车辆高压快速充电站,包括电力工程、地基与基础、建筑安装、设备安装等其他附属工程。电力部分(箱变至高压部分)建设为N1标,投资估算:8863739.01元。

标段名称:神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N2标段:神木市城区杏花滩公园公交站南、天汇停车场、古城南路、东大街、神木市汽车客运站、铧西村九组、西沙水磨河、黄庄路、神华路、旧加油站、党政办公大楼东侧停车场、银泽园小区东侧、神华移民小区等地点区域内建设13处新能源车辆高压快速充电站,包括电力工程、地基与基础、建筑安装、设备安装等其他附属工程。除电力部分(箱变至高压部分)建设为N1标,其余部分为N2标;投资估算:12776781.51元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神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N1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提供项目负责人近1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标段名称:神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N2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提供项目负责人近1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标段名称:神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N1标段: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标段名称:神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N2标段: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项提供承诺书,4项提供网查截图)

(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3年09月19日17时00分起至2023年09月29日17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如投标企业未办理CA锁,请尽快在榆林市民大厦3楼窗口处办理,以方便投标使用;

8.2投标人网上登记信息(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因不一致或不完善将造成审核不通过;

8.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评标过程,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评审不通过。

8.4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8.5投标人提起异议的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叶丽霞

电话:1731984001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神木城投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金控大厦九楼

联系人:张水平

电话:1566488888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元国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永安路邦维大厦2单元902室

联系人:叶丽霞

电话:173198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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