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核心提示:充电桩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兴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充电桩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充电桩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DZB(PT)-2022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智

项目联系电话:130308326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兴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华东大道与广化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30米市公交南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先生 180233488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邱智(项目负责人) 1303083261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充电桩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莆田市兴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委托,对 充电桩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ZB(PT)-2022005

2、项目名称:充电桩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3、采购标的一览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存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2.1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或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文件),或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

1.2.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1.2.2.1投标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1.2.2.2投标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社保或税务或银行等部门出具(或系统上打印)的缴纳证明】;

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资格审查小组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打印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记录,若发现投标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惩戒期限未满的;(3)存在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无需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直接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上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08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座)三层开标室1。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地点: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事宜:

1、投标须知:
1.1.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未上传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在开标前提交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部分(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与副本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U盘)2份,纸质投标文件仅供存档使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停电,则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1.2.投标人上传的网上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且投标人CA(投标人有多个CA的,必须用该项目上传投标文件时的同一把CA)要带到现场进行解密,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网上采购系统使用福建省工商管理系统CA卡(带有电子印章),持有该卡用户可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上入库,并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投标。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94-2853358)。

4、 本项目信息如有变更,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关注。

5、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兴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华东大道与广化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30米市公交南站

联系方式:许先生  1802334888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及联系方式:


 
 莆田市兴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9日                     2022年07月19日 

二、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0日 08: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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