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为“红黑榜”,你占了哪条

发布日期:2024-04-29  来源:宁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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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无论是驾车出行、骑行,还是步行,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位交通参与者必须时刻牢记的重要事项。红榜佩戴安全头盔再骑行近日,杨某驾
 无论是驾车出行、骑行,还是步行,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位交通参与者必须时刻牢记的重要事项。

红榜

佩戴安全头盔再骑行

近日,杨某驾驶车沿长城路行驶至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路口右转弯时,与沿长城路东向西非机动车道直行至此的外卖员喇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喇某某轻微受伤、两车受损。

金凤区交警二大队民警调取事故发生时监控视频显示,杨某驾车右转弯未礼让直行车辆,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故承担主要责任;喇某某驾驶车辆经过路口时未及时减速,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故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时,电动车驾驶人喇某某面部撞到了轿车车窗上,撞击力度相当大,但是只轻微擦伤,其他并无大碍,主要原因是喇某某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

交警提醒 安全头盔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最后一道防线,正确佩戴头盔,请记住“量、调、扣”。

黑榜

一辆电动车载了4个人

近日,在金凤区良田镇和顺新村路口,一辆载有4名乘客的两轮电动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4人不同程度受伤。

金凤区交警二大队民警调取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显示,电动车搭载着大小4人经过斑马线,遇白色小型轿车直行,相撞后电动车上4人毫无防范之力,随之飞散出去,幸好均无生命危险。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提醒 摩托车、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其平衡系数较低,而且驾乘人员身体无遮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容易倾翻,驾乘人员头部会首先着地,极易造成伤亡,双人或多人骑乘大大加剧了危险系数,切勿以身犯险。

人少车少也不能闯红灯

4月22日3时许,外卖员郭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兴庆区解放西路北侧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西桥巷交叉路口处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又因操作不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兴庆区交警一大队民警调取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显示,郭某某不顾危险在机动车道行驶,在路口加速闯红灯通过,恰遇一辆出租车沿西桥巷由北向南绿灯行驶至解放西路路口,郭某某紧急刹车避让,在未发生碰撞的情况下车辆侧滑摔倒,郭某某头部着地,好在郭某某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才没有造成头部受伤。郭某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故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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