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重庆要修4万个充电桩!

发布日期:2022-04-18

核心提示:4月18日,市经信委起草形成《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今年全
 4月18日,市经信委起草形成《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今年全市计划新建成充电桩4万个,含公共充电桩0.3万个,换电站100座,满足超过2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方案》提出了14项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的措施,涉及理顺设施项目备案管理、健全居住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优化中心城区和提升远郊区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其中,在居住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将在新建居住社区和既有居住社区进行同步建设,在新建居住社区及独立用地建设停车场,要落实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鼓励电网企业、充电设施企业面向既有居住社区进行充电设施建设改造,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等。

在中心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方案》提出,支持公交充电站在公交首末场站、公交枢纽站、有条件的高架桥下、公交站台等场地进行建设,支持在机场、汽车站、“P+R”停车场、城市公园和景区等场地建设面向网约及巡游出租车使用的充换电设施,支持在工业园区、港口、城市配送集散地、冷链基地等场地建设一批物流车充换电站。

在提升远郊区县充换电基础设施方面,《方案》提出各区县应结合乡村振兴、城镇化发展需求,推进辖区内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其中镇街政府公共停车场应配建至少4个公共充电桩,村级居委会综合服务中心、供电营业所等应配建至少2个公共充电桩,鼓励农村居民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充电桩及公共充电站。

《方案》还提出,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应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其建设比例不得低于总停车位数量的10%,鼓励在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公共快充桩并对外运营开放。市内高速公路充换电网络也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特别是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停车场应全部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年内在渝蓉、沪渝、绕城等多条高速线路服务区共改建快充桩300个,扩建沪蓉、渝宜、内环等高速服务区充电桩40个,实现全市有9成以上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覆盖充换电设施,到2025年实现全覆盖。

另外《方案》围绕改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环境、充换电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准入退出、充电停车一体化共享、探索换电服务共享等方面提出相应建设要求,通过落实充换电基建市级财政补助、完善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数据服务等,计划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充电桩23万个,满足超过5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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