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发布日期:2024-04-20

核心提示:郑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发布,到2025年年末,全市充电设施规模力争达到21.4万个,车桩比接近3∶1,达到
郑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发布,到2025年年末,全市充电设施规模力争达到21.4万个,车桩比接近3∶1,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根据规划,2024—2025年,完善全市充电网络,支撑67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全市新建公用充电设施1万个,专用充电设施0.5万个,居住小区自用充电设施13.1万个、统建统营充电设施2.4万个,换电站20座。2025年年末,全市充电设施规模力争达到21.4万个,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按照规划,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既有居住小区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电源、供电容量、消防等建设条件,按照“能装尽装”原则,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没有固定停车位的既有居住小区,鼓励通过公共场地的改造,建设一定数量的公用充电设施。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和企业要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合理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到2025年,市、县级公共机构及市属国资企业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高速公路新建服务区要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4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现有服务区具备条件的要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4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国道、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加油(气)站在满足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到2025年全部配建快速充电桩。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全市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结合游客接待量和充电需求配建充电设施。到2025年,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设立电动汽车公用充电区域,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

对具备条件的居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应将现有充电设施纳入统一管理,有需要的固定车位应装尽装,利用现有充电车位的空闲时间,为小区居民及周边车主提供充电服务。鼓励公共机构及企业充电设施有序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共机构及企业要向实名预约的社会车辆开放充电设施。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将公共机构充电设施配建、开放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内容,在统计公共机构用电量时扣除新能源汽车用电量。鼓励专用充电设施对社会车辆开放。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专用充电站,要在满足本单位充电需求的基础上,分区分时段对社会车辆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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