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安3000充电桩 解你“里程焦虑”

发布日期:2023-06-16  来源:网易号

核心提示:一辆新能源汽车正在长春市公共充电桩上充电。时间计划7月初全面启动建设,9月末前陆续投入运营。数量建设安装充电桩3000个,其中
 QQ图片20230616171849一辆新能源汽车正在长春市公共充电桩上充电。
 
时间
 
计划7月初全面启动建设,9月末前陆续投入运营。
 
数量
 
建设安装充电桩3000个,其中快充2511个、慢充489个。
 
分布
 
计划在朝阳区和南关区建设1063个充电桩,在二道区、净月高新区、经开区、九台区、长春新区、莲花山度假区建设1008个充电桩,在宽城区、绿园区、汽开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929个充电桩。
 
地点
 
在长春城投自有、运营管理、规划建设的202个停车场内。
 
“开电动新能源汽车确实很省钱,但就是市内公共充电桩太少了。”近日,长春晚报全媒体记者对电动汽车充电桩调查采访中发现,充电桩不足的问题,给新能源车车主带来了“里程焦虑”,也制约了市民购买新能源车意愿。
 
去年以来,我市为构建完善的充电设施网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绿色出行需求,制定了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近日,长春市发改委批准长春城投智慧城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城投)开展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招标,计划在全市建设安装3000个充电桩,数量超过我市《长春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规划总和。
 
长春城投智慧城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包福利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该项目正在进行前期现场踏查工作,计划7月初全面启动建设,9月末前陆续投入运营。
 
工程:202个停车场内建设3000个充电桩
 
据招标公告显示,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建设安装充电桩3000个,其中快充2511个、慢充489个;搭建长春市新能源智慧运营管理平台、相应配套附属设施及10KV配电工程。其中,计划在朝阳区和南关区建设1063个充电桩,在二道区、净月高新区、经开区、九台区、长春新区、莲花山度假区建设1008个充电桩,在宽城区、绿园区、汽开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929个充电桩。
 
充电桩及附属设施安装在长春城投自有、运营管理、规划建设的202个停车场内,包括立交桥下停车场、立体停车楼、市政道路既有泊位、公园周边停车场、行政办公用地停车场等;换电设施安装地点位于洋浦公园等19处市政道路周边既有场地内;新能源智慧运营平台位于企业既有机房。工期为7月10日至12月31日。
 
背景:需求与政策共振 完善基础设施服务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仅会给新能源车车主带来“里程焦虑”,也会影响市民对于电动汽车的购买意愿。市发改委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我市建成公共充电桩373个,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为1:11.4。预计到2025年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6万辆,到2035年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1.5万辆,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亟待解决。
 
今年年初至今,国家层面多次发声支持充电桩建设。2月3日,八部委联合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要建成适度超前的充电基础设施,新增公共充电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服务区充电车位占比不低于小型停车位10%。4月19日,发改委发声将加快推进充电桩和城市停车设施建设。5月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适度超前建设充电桩。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在需求与政策的共振下,为弥补基础设施的短板,我市加快了充电桩建设,切实推动充电桩的高效建设和合理布局。
 
调查:充电设施分布不均衡
 
应进一步满足市民需求
 
“单位附近充电桩太少”“新建小区却没有配备充电桩”……近日,长春晚报全媒体记者对市内充电桩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到,充电设施分布不均衡,电动汽车车主对此都有此类的直观感受。
 
家住高新区的周萍在南关区全安广场上班,为工作方便,她去年购入了一辆电动新能源汽车。她告诉记者,因为单位附近没有充电桩,她只好在自家停车位上安装了一个充电桩。“平时出去玩,都有里程焦虑。”她说,每次都要提前在家把车充满电,还要用手机搜一搜沿途哪里有充电桩,就怕车在半路“趴窝”。
 
“市内中心繁华地段充电桩还是太少。”电动新能源车车主崔凯经常出差,他介绍,南方充电桩相当普及,在饭店、超市停车场都有充电车位,平时吃顿饭的工夫就把电充好,非常方便。
 
记者走访了长春几家销售电动汽车的4S店,发现很多有购买电动汽车意愿的消费者都对充电存在顾虑。“这几年,大家对新能源汽车认可度和购买力都在提升,但充电设施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制约了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的释放。”某品牌新能源汽车4S店销售人员李想说。
 
专访长春城投副总经理包福利
 
预计9月末前 陆续投入运营
 
“城投新能源充电站正在施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近日许多市民注意到,市内部分快速路高架桥下长春城投停车场被黄色围挡围了起来,醒目位置上粘贴了安全提示。长春晚报全媒体记者对长春城投副总经理包福利进行了专访,详细了解了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具体细节。
 
问题一:我市为何由长春城投招标建设公共充电桩?
 
包福利:随着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充电补能需求大幅增长,但公共充电桩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相比,建设要求比较特殊。公共充电桩想要建设成网,涉及规划、用地、电力、运维等多个方面,需要统筹协调,合力推进,不是有一块空地就可以建一个公共充电场所那么简单,这也一直是制约公共充电桩建设的“堵点”“痛点”。
 
此次公共充电桩建设主要以公共区域为主。长春城投作为我市快速路桥下及路内泊位运营管理单位,可以充分利用智慧泊车资源,建设新能源充电站,完善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从去年开始我市电动新能源车保有量迅速增长,因此此次充电桩建设按照适度超前的思路,满足市民对充电桩的需求,让他们出门心里有底,建设成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
 
问题二:项目选址和工程进展如何?
 
包福利: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计划新建3000个充电桩、充电站187处。选址主要分布在快速路桥下、南溪湿地、伊通河等城市公园、长春站、长春西站等重要交通枢纽以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工程完工后平均服务半径能够达到1.5公里。
 
项目正在进行前期现场踏查工作。招标公告后,计划7月初全面启动建设,预计9月末前陆续投入运营。
 
问题三:新项目未来提供哪些特色配套服务?
 
包福利:未来充电站除满足充电需求外,将根据场地条件推出充电、停车、洗车、休息、用餐等一站式服务。打造简洁舒适的充电休息室,让舟车劳顿的车主给爱车充电的同时也为自己“充能”。
 
为提升用户充电体验,设计安装了新能源车专用地锁,防止燃油车误停,只有在识别来车是新能源车后,地锁会自动打开,无须担心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
 
问题四:去年首批试点建设充电站5处,目前运行情况如何?
 
包福利:去年,长春城投建设了欧亚南三环站、前进大街站、昆山路站、南溪湿地A站和前卫医院站等5处充电站,共有充电枪52把,整体运营效果良好。平均每个充电桩每天充电80度电,相当于2到3辆车,使用效率比较高。从充电车辆看,白天以充电站周边上班职工、办公、逛街市民为主,夜间以网约车为主。
 
问题五:市民如何快速找到充电桩?收费价格与其他社会充电桩有哪些优势?
 
包福利:目前运行的5处充电站,充电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尖、峰、谷、平基本电费+服务费的形式收取,进场充电2小时内免停车费。用户可以通过城投泊车App、城投泊车微信公众号以及城投新能源充电站微信小程序,实时查询充电站位置、充电终端空闲情况以及不同时段的收费标准,能够一键导航到充电站,进行自助充电、自主缴费。
 
为提高公共充电桩充电效率,减少占用车位资源,目前充电桩主要以快充为主,一般电动新能源汽车只需充电1到1.5小时就能充满。
 
专家建议:
 
鼓励多元利用充电桩
 
“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桩设施建设,有利于形成电动新能源汽车消费文化。”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汽车系主任王军年教授认为,目前电动新能源汽车销量处于爆发式增长时期,我市应当通过政策助力,鼓励多元利用充电桩,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他介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汽车工业产销情况显示,2022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达到25.6%,提前完成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的目标。长春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热情低于南方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不足是一个主要原因。
 
王军年建议,政府部门加快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打破物业的限制,对居民安装自用充电桩给予最大程度的便利。同时,调动闲置充电桩资源,实现居民共享。
 
并且,对新建的住宅小区或社会停车场,要求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对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或商业服务设施,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逐步改建或加装充电设施。
 
新建小区固定车位 100%预留安装条件
 
近日,我省修订《吉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车桩相随、需求牵引、按需建设、探索换电模式”的原则,从城市中心区和优先发展区向边缘区和一般区域扩展,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换电服务模式。
 
《办法》规定,新建小区要按照固定车位100%、公共车位不低于20%的比例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可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驻车换乘(P+R)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对于已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商场、商务楼宇以及园区、学校,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可以结合旧区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情况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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