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类地区包括:内环以内地区,市级副中心(包括徐家汇、花木、江湾-五角场、真如地区),五个新城,世博地区及新能源重点发展地区(包括嘉定国际汽车城、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虹桥商务区);二类地区包括: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内外环间、郊区新城、闵行区、嘉定区、浦东新区;三类地区包括:除上述两类地区外的其他区域。
此外,新规还明确,具备充电功能停车位配建的充电设施功率应当不低于7kW,快充停车位配建的充电设施功率应当不低于60kW。
建设公共充电桩是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因素。近日,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期为2023-2025年,其中提出大力保障充换电服务体系的建设。
华安证券认为,该政策的落地将加快国内公共领域快充桩建设,预计新增市场达510亿元。截至2022年,我国公共车桩比约为7:1。但在充换电体验上,公桩数量、地点布局、运营效率等问题仍有待提升。据此次通知安排,试点区域划分为三类,第一类城市如北京等城市车辆推广数量(标准车折算)达到10万辆,第二类如山东等力争数量达到6万辆,第三类如海南等力争数量达到2万辆,合计标准车数量204万辆。
若达到标准桩:标准车为1:1的目标,则对应标准桩(60kW)数量为203万个,按120kW直充桩价格5万元/个进行推算,新增公共充电桩市场空间510亿元。而截至2022年,我国公共充电桩保有量为179.7万台,增量65万台,预计2023-2025年公共充电桩增量市场复合增速将超46%,市场空间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