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文--《坚持系统理念 探索居民社区立体充电方案》

发布日期:2022-08-23

核心提示:8月22-24日,由充换电百人会、中国充电桩网、中国风光储网、联联充电、国家电投融和元储、充电联盟等单位联合主办,上海贺励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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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24日,由充换电百人会、中国充电桩网、中国风光储网、联联充电、国家电投&融和元储、充电联盟等单位联合主办,上海贺励展览有限公司、上海贺励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的2022中国国际光储充产业大会&2022中国国际社区充电产业大会,简称:金砖光储充论坛&金砖社区充电论坛在常州香格里拉大酒店顺利召开。本届大会设置“论坛峰会+展示台展示”,既有企业细致入微的分析,也有行业专家为市场发展提出的设想与方案,助力落实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要求,积极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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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专责 刘博文出席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坚持系统理念 探索居民社区立体充电方案》 。

 

以下为演讲实录:

 

 刘博文:各位领导、各位行业同仁,大家下午好。很荣幸受邀参加本次论坛。

    我的报告分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发展背景

    二、社区充电政策体系

    三、社区充电存在问题

    四、社区充电方案

    五、社区充电设施相关标准

    六、下一步工作

    一、发展背景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不断发展,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2021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实际全年销量达到352万辆。2022年1-7月份,新能源乘用车累计销量已经达到273万辆。

    随着新能源乘用车发展的快速增长,对私家车的充电需求也是在快速增长。

    在能源方面,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推进交通电气化,降低化石能源的依赖,实现用户侧零排放,对我国将产生重大意义,中国多地正在加速出行方式电动化进程,鼓励居民购买电动汽车。

    从能源角度看,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新体系的重要措施。随着新能源比重不断提升,在发电侧需要大量的灵活电源,在需求侧同时需要可调节负荷资源来消纳。

    电动汽车在规模化以后,就具备了可调节负荷,以及灵活电源的潜力。

    从充电基础设施方面看,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基础,是智能交通、智慧城市和智能电网的综合节点。

    充电作为电动汽车的电能提供方,需要汽车的电动化、网联化和智能化发展趋势结合起来,充电设施作为城市的能源体系的一部分,在智慧城市的建设中将扮演重要角色。新能源汽车用新能源电,可以促进可再在能源的利用。

    在居民拥有新能源汽车数量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居民会逐渐追求更便捷的充电需求,成为日常的需要。同时,在建设好居民社区的充电,也将解决居民市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问题。

    二、使社区充电政策体系

    回顾一下我们国家从2015年颁布的社区充电相关的政策,在2015年提出了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以及制定全国统一的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

    2016年提出,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及应用推广情况,按“适度超前”原则,供电企业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含高压自管小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

    2018年的《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的行动计划》,提出针对老旧、电力增容困难且有充电需求的居民区要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用地,以及加强居民区充电设施接入服务的相关内容。

    《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鼓励商业模式创新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引导多方联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发展。

    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也是在第一条提出了跟居民社区相关的4条实施意见,包括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以及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应该是包含了既有新建社区等方面的实施意见。

    三、社区充电存在问题

    有以下四点:

    1、社区车位高度紧缺

    因为我们城市在规划的时候,没有考虑到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需求,所以导致现在很多小区连足够的停车位都不具备的情况下,更难去说足够的充电车位。

    2、物业管理的挑战

    物业对充电设施进居民区的主要问题疑问集中在用电容量和充电设施安全方面。充电桩进小区,也会增加物业的管理难度,同时带来一些管理责任和安全风险。

    3、业主权益分配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区的公共场所是归全体业主所有,公共场所是用于公共的充电车位还是做别的,也是需要大多数业主和业委会的同意。包括产生的收益,原则上也是归全体业主所共有的。

    4、配电容量和安全问题

    刚才王文总也讲了,居住社区确实存在电容量不足的问题,导致配电设备不能满足居住建设充电桩带来的用电负荷增长,小区里面包括私搭乱建的问题,缺乏维护的现象,也容易造成安全的问题。

    四、社区充电方案

    综合以上问题,我们考虑社区充电方案还是基于如何合理利用现有的土地和电力容量,来看怎么设计这个方案。其实现在的方案在不管从技术角度还是管理角度,还是商业模式角度,都是为了合理分配有限的土地资源和有限的电力容量。

    在小区电力容量不足的情况下,我们用有序充电技术,包括车位不足的情况下,可以用私桩共享,可以实现私桩在空闲时间和其他新能源车主进行共享。同时,充电桩的所有人也可以获得一定收益。但是,也需要物业、充电桩的所有者、充电平台协同的工作,如果实在在社区内无法找到充电桩的情况下,我们怎么办?考虑在社区周边公建类的建筑建社区充电站。一方面在下班时间可以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同时他上班的时候,在社区充电站附近工作的人,也可以来使用,来达到措施共享。

    我们在有些小区发现储能充电桩,也是在储能技术发展的趋势下,储能充电桩一部分占用比较少的车位,但是有很大的功率,可以实现错峰用电,来提高电能利用率的功能。

    “统建统营”模式也是充电设施的运营商、运营企业、居住社区的管理单位,按照“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管理”的原则,进行居民社区的公用充电设施的建设。目前在全国很多城市,已经开始示范。

    五、充电设施相关标准

    首先是关键设备标准,现在已经有了包括3300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还有包括10902《20KW及以下非车载充电机技术条件及安装要求》,以及包括适应海南等地区高温沿海地区相关的特殊要求。

    在建设运行方面,我们有51313国标《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还有包括《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行管理规范》。

    这两年我们也是在制定与电网互动的标准,两项行业标准,《电动汽车充放电双向互动第1部分:总则》,还《电动汽车充放电双向互动第2部分:有序充电》,目前在送审的阶段,预计在明年进行发布。

    六、下一步工作

    今年年初中电联组织了主要运营商、电网公司、设备制造商、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制定和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如何推进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是形成了重点任务和行业举措,包括了积极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社区有序痛点,打造存量居住社区的充电样板工程,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以及推动制定居住社区充电设施覆盖目标和实施方案,还有标准就是制定充电服务身份认证标准、互动电量认证标准。

    最后也是简单介绍一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电联是中国最大的电力行业协会组织,2010年起承担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负责我国充电设施标准。

    2018年成立了中电联电动交通与储能分会,专门推动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船舶充电设施以及储能在电力行业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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