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网络

发布日期:2022-07-18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全省碳达峰行动,制定《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十大行动”,完善统计核算、财税价格、绿色金融、交流合作、权益交易“五大政策”,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全力打造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先行之地、示范之地。

《方案》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3%,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确定的江西省目标值,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大力发展新能源。大力推进光伏开发,有序推进风电开发,统筹推进生物质和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发展。坚持市场导向,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创新“光伏+”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光伏+水面、农业、林业”和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0.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50万千瓦左右。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强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新型储能系统示范推广应用,发展“新能源+储能”,推动风光储一体化,推进新能源电站与电网协调同步。推动电化学储能、抽水蓄能等调峰设施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000万千瓦,全省电网具备5%左右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比例,到2025年,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分别达到72%、35%。到2030年,营运车辆、船舶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10%、5%。

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完善住宅小区居民自用充电设施。鼓励在港口、航运枢纽等区域布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快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推动交通与能源领域融合发展。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8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全省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有节选)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聚焦“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十大行动”,完善统计核算、财税价格、绿色金融、交流合作、权益交易“五大政策”,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全力打造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先行之地、示范之地。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供应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3%,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大幅提高,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走在全国前列,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能源占比大幅增加,煤炭消费占比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实现普遍应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全面建立。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确定的江西省目标值,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要坚持安全平稳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合理控制石油消费,大力实施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做好重大风险研判化解预案,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大力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动煤电向基础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推进瑞金二期、丰城三期、信丰电厂、新余二期等已核准清洁煤电项目建设,支持应急和调峰电源发展。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推进终端用能领域电能替代,推广新能源车船、热泵、电窑炉等新兴用能方式,全面提升生产生活终端用能设备的电气化率。严格控制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燃煤消耗量,保持非电用煤消费负增长。加快全省天然气的发展利用,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新能源。以规划为引领,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大力推进光伏开发,有序推进风电开发,统筹推进生物质和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发展。坚持市场导向,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创新“光伏+”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光伏+水面、农业、林业”和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积极对接国家核电发展战略,稳妥推进核电。加大地热能勘查开发力度,因地制宜采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与天然气、电力耦合供热。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实现建筑供热(冷)、炊事、热水,推广太阳能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0.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50万千瓦左右。(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基础设施可持续转型,建立健全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优化提升能源输送网络,加快构建“1个中部核心双环网+3个区域电网”的供电主网架、“十”字形输油网架、多点互联互通“县县通气”的输气网架。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系统建设。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建设坚强智能电网。鼓励投资建设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加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罗霄山脉片区和其他已脱贫地区等区域农网改造。积极引入优质区外电力,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加快拓展清洁能源电力特高压入赣通道,推进闽赣联网工程。加强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新型储能系统示范推广应用,发展“新能源+储能”,推动风光储一体化,推进新能源电站与电网协调同步。推动电化学储能、抽水蓄能等调峰设施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000万千瓦,全省电网具备5%左右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全面深化能源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探索建设江西电力现货市场,丰富交易品种,完善交易机制,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交易多样性和反垄断性。稳步推进省级天然气管网改革,加快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推动管网基础设施公平开放。探索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改革。创新能源监管和治理,完善能源监测预警机制,做好精准科学调控。(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国资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加快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系统,打造智能绿色物流,确保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比例,推动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等城市公共服务和机场运行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为动力的重型货运车辆。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积极推进鄱阳湖氢能动力船舶应用。到2025年,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分别达到72%、35%。到2030年,营运车辆、船舶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10%、5%。(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能源局、省公安厅、南昌铁路局、省机场集团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布局,重点推进铁路、水路等多种客运、货运系统有机衔接和差异化发展,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独立发展向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转变。发展智能交通,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优化客货运组织方式,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网络和多式联运换装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主要港口核心港区铁路进港,畅通多式联运枢纽站场与城市主干道的连接,提高干支衔接能力和转运分拨效率。减少长距离公路客运量,提高铁路客运量。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到2030年,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南昌铁路局、省机场集团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将绿色节能理念贯穿到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布局。积极谋划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生态航道,推进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打造赣州国际陆港、九江红光国际港、南昌向塘国际陆港等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动赣粤运河和浙赣运河研究论证。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持续推动铁路电气化改造,完善充换电、配套电网、加气站、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完善住宅小区居民自用充电设施。鼓励在港口、航运枢纽等区域布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快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推动交通与能源领域融合发展。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南昌铁路局、省机场集团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智能绿色物流。推进物流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金融业、信息产业等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优化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推行物流装备标准化,提高水路、铁路货运量和集装箱铁水联运量。支持智能化设备应用,推动物流全程数字化,培育智慧物流、共享物流等新业态,打造智能交通、智能仓储、智能配送等应用场景。发展壮大现代物流企业和产业聚集区,支持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推行“互联网+货运物流”模式,释放物流空载力。加快构建集约、高效、绿色、智慧的城乡配送网络,推进城市配送业态和模式创新。“十四五”期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到2030年,水路和铁路货运量占比达到23%。(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联社、南昌铁路局、省机场集团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创新能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实施省级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加快能源结构深度脱碳、高效光伏组件、生物质利用、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安全高效储能、固碳增汇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聚焦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节能、氢能、永磁电机、储能、动力电池等重点领域深化研究。瞄准储能电池中关键基础材料,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发展氢能技术,推进氢能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鼓励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合理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路线图,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示范应用项目。完善绿色技术目录,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开展新技术示范应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科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攻关和应用。加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力度,针对碳捕集、分离、运输、利用、封存及监测等环节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成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在全省电力、石化、钢铁、陶瓷、水泥等行业的应用。开展全省碳封存资源分布及容量调查,适时启动碳封存重大工程。鼓励开展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及应用,积极探索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化发展路径。(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科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生态。采取“揭榜挂帅”等创新机制,持续推进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与转化应用纳入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相关绩效考核。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完善科研设施、数据、检测等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建立区域性市场化绿色技术交易综合性服务平台,创新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机制和科技创新服务,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引进和转化。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完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健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扶持政策,推动绿色技术供需精准对接,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全面推进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国家级创新平台攻坚行动、引进共建高端研发机构专项行动,扶持节能降碳和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重大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发挥省碳中和研究中心、南昌大学流域碳中和研究院等创新平台作用,积极争创国家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创新要素向科创城集聚,支持赣州、九江、景德镇、萍乡、新余、宜春、鹰潭立足本地优势创建科创城。依托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全面提升有色金属领域创新能力。引导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协同创新产业技术联盟。(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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