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城区智慧停车场智能充电桩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05

核心提示:4月29日,自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自贡市城区智慧停车场智能充电桩项目(一期)招标公告。据了解,该项目位于四川
 4月29日,自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自贡市城区智慧停车场智能充电桩项目(一期)招标公告。据了解,该项目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城区,建设规模为充电桩联网信息系统平台、社会公共充换电桩278根(充电桩终端数量)以及相关充电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本标段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公告中提出,要求投标人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
 
原文如下:
 
自贡市城区智慧停车场智能充电桩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自贡市城区智慧停车场智能充电桩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020-510300-44-03-506582】FGQB-00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自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0-510300-44-03-506582】FGQB-008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四川省自贡市城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充电桩联网信息系统平台、社会公共充换电桩278根(充电桩终端数量)以及相关充电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拟投资额约为2240万元。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本标段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及施工过程的配合等,进行限额设计(按初步设计和本次招标限额进行设计)、设计总协调等工作,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
 
其中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工程及相应的电力配套设施、停车棚建设及设施设备基础建设(具体按发包人要求)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设计、相关图纸深化设计。
 
(2)施工范围: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工程及相应的电力配套设施、停车棚建设及设施设备基础建设(具体按发包人要求)等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措施项目。实施内容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
 
外线电力接入的设计、报装申请、工程施工及供电验收,满足电力部门验收要求及运营用电需要。数据监控和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及运营数据要确保场、站所有监控数据能上传至招标人指定运营管理平台。
 
(3)采购范围:本项目包含上述(1)工程设计内容的充电桩设施设备等,内容涵盖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使用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中标人在选择主要设施设备(充电桩、配电设备、监控设备等)、材料供应商时应报招标人同意,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规范书要求,并提供5年以上的质保期承诺。中标人供应的材料必须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材料复检报告,否则不得用于本工程;如中标人提供设备和材料不满足相关质量、规程、规范和安全生产要求,招标人有权拒收并指定供应商,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自贡市市级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监管平台建设
 
总体按《自贡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9-2030)以不低于2万辆新能源汽车和1.2万个充电设施接入的容量进行平台设计及硬件配置,满足三年内充电记录保存和系统升级更新,供招标人和主管部门进行查阅和校对,主要子平台包括有:智慧充电桩物联网子平台、充电运营子平台、充电设施监管子平台、数据展示子平台、移动APP及微信公众号和招标人及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平台等。主要功能为:全域监控、安全责任追溯、补贴申领监管、信息发布、数据管理与服务、展示参观等。项目内容为软件应用平台和硬件支撑体系两个主要部分。
 
(5)项目管理服务:①配合未完成的前期工作;②各类检测由中标单位实施;③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及后续保修服务;④竣工资料归档;⑤配合完成工程备案;⑥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工作;
 
(6)从初步设计论证完成后至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上述(1)(2)(3)(4)(5)的所有工作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除招标文件约定的由招标人承担的工作和费用外)。
 
2.4 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 50966-201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及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须按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动汽车分散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相关部门验收为合格及以上,并满足电力部门正常供电、送电等要求。国家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2.5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设计计划工期60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本项目充电桩站点分为16个点位,站点的设计、施工同步交叉进行,每个点位设计计划工期:10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信、广电行业可以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总公司授权证明)(1)设计单位:具备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或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充电站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或电力相关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充电站工程施工项目或电力相关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3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4)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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