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开始申报2022年温岭市新能源汽车充

发布日期:2022-07-29

核心提示:7月18日,温岭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温岭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的通知。申报对象包含公共领域的各
 7月18日,温岭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温岭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的通知。申报对象包含公共领域的各类充(换)电设施和智能监管平台。奖补资金奖励补贴对象为在温岭区域范围内建设各类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单位。
 
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温岭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
 
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提质增效,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财政等四部门《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86号)、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浙财企[2020]7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将补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组织申报2022年度温岭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奖补资金所补贴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领域的各类充(换)电设施和智能监管平台。奖补资金奖励补贴对象为在温岭区域范围内建设各类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单位(所有权单位)。
 
二、申报条件及资料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需在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立项;
 
(二)2016年1月1日——2022年6月31日前在温岭市区域范围内建成投用的公用、共用充(换)电设施(含充换电站、桩及装置),用于充电桩管理的智能监管平台;
 
(三)申报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金补助申请报告;3、建设的充(换)电桩汇总清单;3、项目立项文件;4、项目投资发票复印件;其他补充资料等;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充(换)电桩投资建设企业根据申报通知提出申请,在2022年7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温岭市发改局能源科(市政府1519室)。由市发改局、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按照提供资料组织审查后报相关部门审核初步同意后,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2022年温岭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补助资金文件,根据资金拨付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凡采用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已安排的奖补资金,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进行查处,构成违法或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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