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交通智慧出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充电桩建设总承包

发布日期:2023-03-04

核心提示:漯河市召陵区交通智慧出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充电桩建设EPC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4111000760230060001)项目所在地区
 漯河市召陵区交通智慧出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充电桩建设EPC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111000760230060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召陵区交通智慧出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充电桩建设)EPC总承包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00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市召发 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充电桩建设工程。以实际桩位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漂河市召陵区交通智慧出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充电桩建设)EPC.总承包一期施工和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源河市召陵区交通智慧出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充电桩建设)EPC总承包一期 施工和监理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设计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电力行业(送电 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1.2施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 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 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监理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本项目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6日00时00分到2023年03月27日09时29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漂河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召陵区交通智慧出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充电桩建设)EPC总承包一期 已由漂河市召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召发改【202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漯河市召 发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交通智慧出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充电桩建设)EPC总承包一期:一标段: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依据招标人通知:
2.2二标段:从实际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任务;
2.3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
(1)充电桩建设工程。以实际桩位为准。
(2)项目数据管理及运维中心建设工程。新建项目数据管理及运维中心,总面积约为260 平方米,主要包括城市充电诱导平台、统一支付管理平台等。数据管理及运维中心按B级机 房标准装修,同时购置相关软硬件系统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2.4预算金额:3000万元。
2.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招标人认可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一标段设计、施工,二标段监理。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包括设计、施工、 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二标段:对一标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标段是,二标段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设计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电力行业(送电 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1.2施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 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 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监理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 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 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若为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2023-03-0600:00至2023-03-279:30(北京时间、下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03-27 9:30。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 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810869687
邮箱:zhjt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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